再频繁地联系。
十八岁时,我认识了宫之昂。
他和陆年长得很像—一开始,我以为是陆年已经回国。
但仔细观察,还是会发现他们俩的不同:陆年手臂上有一个小时候被我划伤的痕迹,宫之昂自然不会有。
宫之昂张扬外放,而陆年腼腆内敛。
我知道:宫之昂不是陆年。
我清醒着沉沦于宫之昂的恋爱攻势之下。
后来,陆年回国,我和陆年恢复了联系。
而陆年知道了我已经结婚,没有说什么,嘱咐我照顾好自己。
如今看来我并没有照顾好自己,反而将自己的人生糟蹋的一塌糊涂。
曾经的我情窦初开,曾经疯狂地迷恋过陆年。
后来随着宫之昂的层层甜言蜜语,我生出了把宫之昂当替身的想法。
我接受了宫之昂的告白,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真的把他当成替身来爱。
后来,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宫之昂……于是我下定决心和宫之昂结婚,想为宫之昂生儿育女。
可惜这一切的爱,早已在这三年里消耗殆尽。
现在的我,像十八岁的我,又不是十八岁的我。
在我生命的倒数第二天,我选择约陆年见一面。
我给了陆年一封信,并说出希望他在8月九号打开这封信。
信里面诉说的是情窦初开的暗恋,错误的选择,难以启齿的遗憾以及一个请求—请把关于我的一切,带离宫之昂的世界,包括我的骨灰。
6第三天,我拿起笔写下了:“祝你家庭美满,子女满堂,但我们永别。”
我不知道最后陪在宫之昂身边的是谁,但我知道这句话对于深爱了我十年的宫之昂有多大的杀伤力。
我不知道他看到这封遗书究竟会不会去打开我的保险箱,但是这句话,总会成为让他崩溃的当头一棒。
我要让宫之昂感受我曾经失去骨肉挚爱的痛苦。
从精神上慢慢折磨他,是我对他恨意的宣泄。
可能这个她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,他会想起这句话,然后将我慢慢遗忘。
不过这样也好,让我一直待在一个厌恶至极的男人心里,想想都觉得晦气。
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。
我坐在沙发边静静地等待着时间指向八点钟。
估算着律师此时正在赶往宫氏的路上。
我进了浴缸。
几乎是没有丝毫犹豫的,我直接对着手腕割了下去。
我无力地把手搭在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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